商务部等7部门近期联合发布的《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将于9月1日起施行,从资质认定和管理、监督管理、退出机制、法律责任等方面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作出了明确规定。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总工程师许海东表示,新规较之前更加全面,各部门职责划分更加清楚,将对我国机动车报废回收工作产生积极影响,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近年来,随着我国机动车数量的持续递增,机动车如何报废、回收、循环再利用,已成为民生领域新的关注焦点。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份,全国汽车保有量为2.7亿辆,理论报废车辆每年近千万辆。但是,2019年全国汽车回收数量仅为195.1万辆,回收率仅为0.75%,远低于欧美等国3%至5%的汽车报废回收率。
收益低,是长期以来车主报废机动车积极性不高的主要原因。原管理办法规定,当汽车拆解报废时,拆解下来的发动机等高价值部件,必须作为废金属强制回炉。但是,不少车主对机动车报废后的“价值”仍抱有幻想,市场上由此产生了许多非法回收现象。
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报废车分会秘书长张莹表示,利益驱动下,报废车的“五大总成”在非法拆解环节可能重新流回市场,如果非法拼装重新上路,无疑将成为行车安全重大隐患。即将施行的《细则》,确认允许将具有循环利用价值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出售给具有再制造能力的企业予以再利用,报废车回收价格有望提升。
广州欧瑞德汽车发动机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文海介绍,发动机材料总重量约250公斤,如果将其作为冶金材料销售,只能卖几百元,通过再制造后销售,最廉价的成品也要两三千元,有些甚至超过万元。
为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此次《细则》还明确,回收拆解企业应建立报废机动车零部件销售台账,如实记录“五大总成”数量、型号、流向等信息,并录入“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系统。“信息化管理可追溯,将成为规范报废汽车回收利用的重要保障。”张莹说。
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秘书长崔东树介绍,我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目前约有750家,大都规模偏小、产能有限,无法满足市场需求。《细则》取消了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的数量限制,随着新规落地实施,报废回收企业和网点将会根据市场需求及汽车保有量逐步增多,车主处理报废汽车将会更加便利。
近年来,我国机动车回收数量逐年增长。商务部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机动车回收数量为229.5万辆,同比增长15.3%;其中汽车195.1万辆,同比增长16.8%。目前,已有多家上市公司布局汽车拆解报废领域,如启迪环境2019年拆解量约为1.45万辆,格林美报废汽车年处理规模达30万辆以上。业内人士认为,汽车拆解市场未来有望达千亿元级。
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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