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福州市商务局获悉,1月至5月,福州市网络零售额452.9亿元,同比增长0.8%。其中,实物商品网络零售额322.1亿元,占全市网络零售额的比重为71.1%,非实物商品网络零售额130.8亿元。
交易模式方面,B2C网络零售额349.7亿元,占福州市网络零售额比重为77.2%,同比增长25.2%;C2C网络零售额103.2亿元。
区域方面,仓山区、闽侯县和台江区网络零售额位居福州市前三,分别为101.7亿元、76.9亿元和64.8亿元,网络零售额占比合计达53.8%。永泰县、台江区和闽清县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速位列福州市前三,同比增速分别为40.9%、14.3%和14.2%。
行业方面,服装鞋帽针纺织品、日用品和粮油食品网络零售额位居福州市网络零售额实物行业前三,占比分别为24.2%、20.8%和13.1%,合计占比为58.1%。粮油食品、书报杂志和文化办公用品网络零售额位居福州市各实物行业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速前三,同比增速分别为54.9%、38.4%、28.0%。非实物行业网络零售额看,在线餐饮、虚拟商品和在线旅游位居前三。
此外,前5月我市直播20.7万场,吸引消费者观看141390.4万人次,参与直播的商品网络零售量4749.8万件,实现网络零售额24.8亿元。责任编辑:原芷晴
来源: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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