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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地方”成为“大明星”避税聚集地

发布时间:2021.09.14 浏览量:565

记者近日在基层暗访发现,一些明星艺人在注销影视公司或个人工作室的同时,会换个地方和名称重新注册设立新的类似市场主体。个别地方政府的税收优惠政策也给这些明星工作室避税带来便利,以致大量漏税现象产生。中央宣传部近日印发《关于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严厉查处偷逃税行为,有效维护市场秩序。此前,国家税务总局也公开表示,严厉查处和曝光各类恶意偷逃税行为,进一步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影视行业长期健康规范发展。

  企查查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全国在业存续的“影视”类相关公司等市场主体共新增65万余家,以各类明星工作室居多,注册地集中在个别地区。《经济参考报》记者在一些明星工作室“扎堆地”调查了解到,一些远离大城市和主城区的“小地方”为招商引资而打造的税收政策“洼地”,成为不少“大明星”工作室趋之若鹜的注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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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石湫影视小镇。记者 郑生竹 摄

  1000余家明星工作室扎堆“小地方”

  新沂是一座位于江苏省徐州市北部的县级市,来自企查查、天眼查等提供的数据显示,这里陆陆续续注册有近1200家影视文化类市场主体,其中不乏知名艺人的工作室。记者近期在当地走访发现,它们几乎都是有名无实的“空壳”。

  新沂的多数艺人工作室注册地为“新沂市新华路馨园影视文化产业园”,记者按图索骥,打开地图导航查询不到这一注册地址。记者驱车来到注册地所在的新沂市新华路,来回巡游也未看到任何带有“影视文化产业园”字眼标牌的场所。在一家房地产评估公司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记者来到疑似是文化产业园前身的馨园公园。

  “这里原来是文化产业园,现在其实也是,只不过牌子换了一下。”记者佯装成来注册明星工作室的客商,在馨园公园一栋楼房里寻访到曾是文化产业园工作人员。他透露自2018年明星偷逃税事件后,“行业受到的影响还是蛮大的”,当地新成立的明星工作室有所减少。

  这类“幽灵注册”明星工作室的现象并不止新沂一地。位于长三角地区的石湫影视基地,从注册数据显示,也聚集了大量明星工作室,但记者前往注册地走访发现,也未看到一家挂牌的明星工作室。

  “都是假的,我在这上班四年了,里面有没有工作室我们不知道吗?”石湫影视基地一名售票员说,这个影视基地以前是为拍摄《金陵十三钗》,仿造了几栋民国风格建筑,后来用作录制综艺节目,现在对外开放卖门票,场地用于拍摄婚纱照、开展单位团建活动。

  记者随机拨打了几家在这里注册的明星工作室联系电话,有的显示是空号,有的无人接听。多个不同的明星工作室却留着相同的联系号码。随后,记者买票进入影视基地,走访了多处楼栋也未发现悬有明星工作室标牌的场所。多名工作人员也表示没看到过明星工作室,但有工作人员表示听说过一些明星工作室“挂靠”在影视基地名下。

  明星注册工作室无实际场所的现象此前就出现过。相关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2018年一位明星被曝光偷逃税时,执法部门曾去其名下市场主体注册地实地走访,并询问了相关工作人员,未找到办公场所。

  据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明星工作室一般注册为个体工商户,也有少数注册成为企业的。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后,一些地方对经营场所要求只需要提供产权和租赁证明材料,不会一一现场核实。如果执法人员在“双随机”检查中发现空壳市场主体,会将之纳入经营异常目录,若满三年还会纳入失信黑名单。

  “小地方”悄悄招引“大明星”

  “2018年明星偷逃税事件之后,对明星工作室的税收征管开始收紧,一些税收‘洼地’比如霍尔果斯、无锡、横店等地,也开始清理不符合条件的‘一址多照’市场主体,一度导致注册在霍尔果斯等地的影视工作室、公司扎堆申请注销。”一位知情人士说,一些想发展影视行业或完成招商引资任务的地方政府,依然会通过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吸引明星前来注册。

  记者以文化企业负责人身份实地走访发现,一些地方打着发展“总部经济”的幌子招引影视文化项目,整个招商流程十分隐蔽、税收优惠政策秘不示人。

  ——招商项目由财政干部“亲自抓”。在咨询影视文化企业适合入驻哪种园区时,新沂一招商干部称,建议以“总部经济”形式入驻园区,享受的税收优惠力度最大。“只要在这里注册就好,除了报税平时不用过来。”招商干部热情地带领记者参观了位于新沂发展大道一侧的总部经济园,并表示很多明星工作室曾藏身于此。

  记者进一步询问具体税收优惠政策时,这位招商干部表示,有关影视公司、明星工作室相关的招商项目全由当地财政局负责,他们只负责前期对接,具体优惠细则、签订合同等事宜都由财政局领导亲手抓。

  ——项目台账“不见光”,私下签订保密协议。“明星们不想让外界知道在这里注册了工作室,我们只能告诉你有很多大牌明星已经在这注册了。”石湫街道办事处一名工作人员称,很多明星在当地影视基地注册了工作室,且都要求签订“保密协议”,“我们的税收优惠力度没有一些偏远地区大,但我们营商环境好、政策更稳定,交通也更为便利。”

  为了让记者吃上“定心丸”,工作人员还展示了锁在文件柜里的明星返税凭证。记者看到,这些收据归置在标有日期的蓝色文件筐里,每一本收据对应着一位明星,查看时要求不许拍照。“如果你们不放心,也可以和我们街道的平台公司签订正式的合同。”

  ——税收高额返还,最高可返九成。在与多地招商干部沟通中,记者了解到,明星艺人如果注册为影视文化公司法人,需缴纳25%企业所得税。如果以工作室名义,其演出费收入通过“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类目报税,超额累进的最高税率为35%。如果按照个人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超额累进的最高税率为45%。看似税率较高,但在此基础上,还会享受当地政府承诺的所得税地方留成的70%—90%作为返还奖励。

  据知情人士透露,有的规模较大的明星工作室或公司法人,还会通过增加关联公司交易将应税所得资金变成成本费用“洗”出去,以达到逃税目的。

  招商干部们坦言,通过“政策洼地”吸引明星设立工作室,实际上是地方用里子赚了面子,而明星得到了实惠。对地方政府来说,明星工作室基本上不会占用当地的土地厂房等资源,除了带来税收,还能帮地方完成招商引资考核任务,虽然地方政府返还了地方留成,但毕竟还能得到一部分,有胜于无。

  铲除“脱实向虚”风险土壤 堵住明星偷逃税漏洞

  记者了解到,明星工作室的收入,除去供养团队等日常开销外,几乎等同于明星的个人收入。2018年明星偷逃税事件之后最大的变化是,一些地方对明星个人工作室个税不再采用极低税率的核定征收方式,而是转为查账征收。

  影视行业“注销潮”近3年来发生过两次:一次是2018年6月至10月,在霍尔果斯、无锡等地出现了影视公司扎堆注销的情况;一次是今年4月以来,出现明星关联市场主体注销潮。“与其说是注销,不如说是搬迁。”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说,2018年后一大批影视公司、明星工作室从霍尔果斯、无锡、横店等地撤离,转移到其他地方。

  而据天眼查统计,2021年4月以来,一些明星在扎堆注销工作室的同时,会改换名称和地址成立新的工作室。比如,今年8月6日,与一位演员相关的公司注销,8月10日,与其相关的另一公司注册。

  企查查数据显示:2018年之后,霍尔果斯等地明星艺人注册的公司及工作室明显减少,而在另外一些地方的注册数据明显增多。比如在最近三个月,多个明星工作室或影视文化公司的注册地点都显示为同一省份,该地在业存续的“影视”类相关公司在2019年注册量达到1949家,为历年最高。2021年以来截至8月18日,新增2397家,约是2020年全年注册量的2倍。

  一位不愿具名的财税专家认为,一些经济落后地区为了完成税收任务,在给地方文化产业税收政策开口子,吸引一些明星到地方来注册工作室,实际上仅增加了开票收入税收数据,不带动地方就业,也不会拉动消费,只是做大了GDP。长此以往,不利于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也存在“放空”地方财力、“放大”涉税风险的可能。

  专家进一步指出,明星本已属于高收入群体,还利用地方政府的招商引资政策来避税,破坏了社会公平,极易引起民众不满。有关部门应加强对高收入群体监管,保持税收政策的精准性、有效性,将个人、公司法人及利益相关人合并纳入监管,在现有税收信息技术的支撑下,切实做到监管全覆盖。

  明星避税、偷逃税现象为何屡禁不止?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政府绩效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王泽彩认为,这主要与税法执行力弱、纳税意识淡薄、征管手段落后、违法成本低等原因密不可分。对此,他建议加快清理税收禁止的优惠政策,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要不折不扣地取消“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等额奖励”等税收优惠政策,坚决堵塞地方政府财力流失漏洞,遏制明星偷漏税甚至洗钱的主观倾向。研究出台“偷税客”负面清单,大力提高偷逃税违法违规成本。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任何地方政府都无权违反税法的规定,擅自向明星工作室提供“先征后返”等税收优惠政策。不管是从税收征管的法治化角度,还是从提高市场主体的事中和事后监管角度来看,通过设立明星工作室来避税的现象给监管执法提出了新的课题。有关部门需查漏补缺,完善相关监管措施,消除监管盲区,铸造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效能,进一步引导明星艺人做受人尊重、德艺双馨的艺术家。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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