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新华网主办的“第六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高峰论坛”日前在京召开。论坛主题为“数普惠畅消费守安全”。与会专家学者表示,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将有助于维护金融和社会稳定。建议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强化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能力。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是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改革和促进金融服务消费需求的重要举措。”国务院参事、中国银保监会原副主席王兆星在发言中表示,金融消费者权益得不到保障,或将影响经济循环。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将有助于维护金融和社会稳定,增强金融服务者的社会责任意识。他建议,应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能力,最大程度减少消费者保护的空白漏洞和交叉重叠;加强金融科技和监管科技在金融消费者保护中的作用;严厉惩治损害金融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副局长马绍刚说,金融消费权益是人民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特别是中国人民银行于去年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对于《办法》制定的目的,他表示,一是坚持金融监管问题导向的客观需要。二是保护金融消费者长远和根本利益的现实需要,进一步规范金融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三是完善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体系的履职需要,更好地履行人民银行赋予的职责。四是打击侵犯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合理提升违法违规的成本。五是更好地回应社会关切的实际需要。
在提及数字金融产品和服务中如何保护金融消费者时,中央财经大学科技与金融法律研究中心主任董新义认为,应该坚持金融消费者保护特别立法的理念,并在金融消费者保护立法中反映数字金融相关特殊保护规则;监管机构在金融消费者保护中应大力应用监管科技,确保能够安全快捷地访问监管所需的金融交易数据,建立监管数据库系统以收集、存储、分析和利用相关数据,用数字化方法提升监管决策和执行能力。此外,还需要在金融监管目标一致性情况下建立跨部门的监管协作机制,动员全社会力量对金融消费者强化数字金融知识普及教育。
由新华网、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治研究中心共同发起成立的“国民金融素养提升品牌计划”项目发布仪式同期举行。
来源: 经济参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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