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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

发布时间:2016.05.06 浏览量:1101

  1日,营改增试点在福建省全面推开。当天零点整,福州大饭店成功开具全省第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日上午8时30分,福州鼓楼区国税局成功为福建宏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开了第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截至9时30分,全省国税系统89个办税厅陆续成功代开出第一张增值税发票,共代开营改增试点增值税发票354张,还有1869户企业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5344张。这标志着,我省已顺利实现税制转换。

  福建新东阳体育娱乐有限公司为福建捷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具了首张增值税专用发票。“营改增后,企业受益大。”新东阳财务负责人王宇说,“以前按10%的税率缴纳营业税,现在则按6%的税率缴纳增值税。我们粗略算了一下,在充分、正确获取抵扣凭证的情况下,扣除进项税额,实际税负会下降至少60%。”

  自2012年11月起,我省先后开展四批营改增试点,共有19.42万户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范围。截至今年3月,累计减税184.67亿元,税负下降户数占总户数的98.25%,其中试点小规模纳税人减税面达100%。此次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等四大行业新纳入营改增,又将涉及全省437811户纳税人,减税面更大。

  “全面推开营改增,有助于优化税制,消除重复征税,彻底打通二三产业的增值税抵扣链条,对减轻企业负担、拉动经济增长、促进产业升级、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都将产生积极影响。”省国税局局长林京华表示。

  考虑到营改增试点初期可能出现的办税厅拥堵问题,全省国税系统设立备用办税服务厅39个、备用办税服务窗口335个,专门开设营改增咨询窗口201个、营改增绿色通道316个,并新增办税服务窗口398个、增加窗口人员636个,提高办税厅最大负荷力。同时,推广“闽税通”手机办税APP、二维码一次性告知服务,引导纳税人使用电子扣款、发票网上代开等。

  为方便营改增后原地税管征的纳税人办税,国税、地税部门还在双方办税厅互设窗口,采取一窗联办形式,联合受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等业务。目前,全省已有16个全智能办税厅通办国地税业务,8个办税厅实现联合共建。

  此外,5月1日起,省国税局在全省推行发票领购“网上申领+物流配送”模式,方便企业领购发票。纳税人只需通过发票网上申领系统,足不出户就可申领发票,由邮政快递24小时送票上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