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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将建万个农村电商服务站点 推动农产品进城

发布时间:2015.08.05 浏览量:1135

   记者昨日从省政府获悉,我省有望今后三年在80%乡镇建立1万个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构建网货下乡、农品进城的通道,力争到2018年实现全省农产品网络销售额达600亿元,县域网络消费额占当地居民消费总额25%以上。

  发展生鲜农产品“网订店取”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的《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行动方案》,福建将总结推广“淘宝村(镇)”发展经验,重点推动一批拥有特色农产品、手工业品、旅游产品且交通、通信、人才等基础条件好的乡村开展电子商务,带动当地村民网络创业,培育发展电子商务村镇。

  将构建多层次的农产品网上批发渠道,开展农产品网上批发业务。将拓展农产品网络零售市场。引导农产品经营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品牌农产品经营企业借助国内知名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或自建平台开设网店,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探索农产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

  积极探索生鲜农产品网上直销。引导现代农业园区、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台湾农民创业园开展“网上直销”和“时令预订”等业务,建成一批农产品网络直销基地。

  鼓励发展生鲜农产品“网订店取”业务,引导电商企业与社区便利店、邮政便民服务站、邮政自提包裹点以及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合作,建设城市销售配送平台,提升生鲜农产品网上销售的客户体验度。

  销售额达到要求最高奖励百万元

  《方案》提出,将适时开展季节性农产品网上促销活动。依托第三方网络团购促销平台,促进季节性特色农产品销售,逐步缓解区域性农产品滞销等问题。

  对通过自营或第三方平台销售福建农产品,网上年销售额超过5000万元的B2C企业和网上年销售额超过1亿元的B2B企业,省商务厅给予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对入驻实体企业50家以上、网上年销售额超过1亿元的网上专业市场,省商务厅给予市场运营方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此外,还将大力发展生鲜农产品冷链物流以及第三方配送和共同配送,省商务厅视成效对其投入农村带有统一标识的货运车辆等固定资产新增投资额给予最高10%的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推动农村配送打通“最后一公里”

  物流是电商发展的关键环节。我省将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发挥乡镇商贸中心、配送中心等服务功能,以及利用永辉、苏宁云商、邮政等企业的农村物流快递渠道,改造完善村邮站、便民服务站及乡镇快递网点,搭建城乡仓储物流配送平台。

  将鼓励快递物流企业在福建设立区域总部,通过联营、直营、加盟,在乡镇或快递量较大的村布局收寄营业网点,提高农村快递网络覆盖率。推动第三方配送、共同配送在农村发展,打通农村双向流通“最后一公里”。

  方案还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利用闲置厂房、存量土地建设电商创业园,提供低成本的办公用房、仓储物流、网络通信等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并发挥好创业园的孵化功能,促进网商在农村集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