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5月8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林侃) 4日,海关总署出台25项措施支持中国(福建)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支持措施主要为五个方面——
创新海关监管制度,包括全面复制推广上海自贸试验区海关监管创新制度、深化通关一体化改革、落实“三互”提高通关效率、创新监管查验机制、创新加工贸易监管制度、创新企业管理制度、推进海关税收征管方式改革、试行企业“主动披露”制度等8项措施;
拓展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功能,包括实施内销选择性征税、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推动区内外联动发展等3项措施;
支持新兴贸易业态发展,包括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支持开展研发设计、检测维修和服务外包业务试点,支持开展期货保税交割,支持开展保税展示,支持融资租赁业务等5项措施;
支持闽台经贸合作,包括促进对台贸易便利化、支持航运业务发展、支持产业集聚发展、支持平潭建设闽台合作窗口、支持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提升两岸海关合作水平等6项措施;
培育法治化营商环境,包括依法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开展风险防控、打击走私等3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