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经贸委出台《关于加快产业集群产业基地建设推动工业跨越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力争5年内形成12个千亿产业集群(基地),以及若干500亿级产业集群(基地),形成东部沿海先进制造业重要基地,推动我省迈入产业强省的目标。
我省要求培育壮大产业调整和振兴确定的38个重点产业集群、21个成长型产业集群和基地,加快形成平潭综合实验区、环三都澳、罗源湾、江阴半岛、湄洲湾南北岸、厦门湾、古雷半岛、武夷新区和三明生态工贸区、龙岩产业集中区等十大新增长区域产业支撑。其中平潭综合实验区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商贸加工业(台湾半成品深加工)、海洋产业(水产加工、船舶修造、精致农渔业)和现代服务业,力争在面板、电动汽车、自行车制造以及精致食品加工等闽台合作产业方面取得突破。
而闽江口则集中发展电子信息、石化、冶金、汽车、纺织、造船等临港产业,推进中化福清江阴重油催化热裂解(CPP)、福州东南电化搬迁、福州耀隆化工搬迁改造、台湾鼎元福州LED产业基地、福州金属深加工、长乐纺织、东南汽车三四期以及福州高新区建设等项目,培育壮大显示器、计算机及外设、汽车及零部件、纺织、塑胶及金属深加工等重点产业集群。
我省提出,力争5年内形成湄洲湾石化产业集群、古雷石化产业集群、厦门火炬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集群、福清融侨开发区光电显示产业集群、福州金属深加工产业集群、长乐纺织服装产业集群、泉州纺织产业集群、泉州体育用品产业集群以及江阴工业集中区、福州高新区、泉州台商投资区、莆田石门澳产业园区等12个千亿产业集群(基地)。
为此,我省要求着力推进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实施方案中的950项、总投资5800亿元项目的实施,特别是投资额在5亿元以上的113个重点在建项目实施,其中30项今年计划投产的项目要集中力量重点协调推动。以市场带产业,大力培育壮大新能源、新材料、生物与新医药、节能环保、信息网络和海洋经济等六大战略型新兴产业,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六大新兴产业产值年均增长25%以上,迅速形成一批有自主核心技术、有一定市场规模和经济效益的战略型新兴产业集群。
我省还将推进与央企的高位嫁接,突出抓好目前我省在建、前期和策划的与央企对接合作的工业项目44项,总投资1824亿元。推进闽台产业深度对接,将钢铁、石化、机械、面板、农产品加工、生产性服务业等与长三角、珠三角有所区隔的产业以及新能源、电动汽车、信息网络、工业设计、高端制造业等新兴产业作为闽台产业合作的重点。
(福州晚报 首席记者 谢充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