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贸促党〔2020〕4号
关于开展2019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机关各支部、东南快报社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和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当前基层组织建设有关问题的答复》的要求,结合单位实际,现就开展2019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19年度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要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推进党员遵规守纪、履职担当、真抓实干,坚决把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主要环节
(一)组织学习。民主评议党员前,要组织党员集中学习、相互交流。重点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在福州》采访实录、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等。通过深化学习,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党支部职责任务搞清楚,把合格党员标准搞清楚,认真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二)查摆问题。以党员大会的形式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含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党员对党支部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党支部着重从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定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等方面,结合主题教育“回头看”发现的问题,查摆不足。党员着重从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运用新思想指导工作实践,遵规守纪,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等方面,查找差距。
(三)客观评定。党员大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上级党组织开展党内表彰一般从“优秀”党员中遴选。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扶。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按规定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对党支部委员会的评议结果,作为机关党委考核党支部的参考依据。
三、加强领导
各党支部要把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根据本通知要求,做好这项工作。各支部民主评议党员要在2020年3月20日前完成并报机关党委。机关党委将及时汇总各党支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并报告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
附件:1.省贸促会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
2.省贸促会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汇总表
机关党委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