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福建省贸促会调解中心受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成功调解福州某建设有限公司与福州某贸易有限公司涉案金额146万元的水泥买卖合同纠纷(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并签署调解书。该调解书将在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司法确认后,获得司法执行效力。
本案由福建贸促会调解中心调解员、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福州市律协民商委主任肖彤生律师担任调解员。经与双方当事人充分沟通,调解员认为,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双方对供货数量及货款总额的认定不一致。从维护双方合法权益与保障企业发展的角度出发,调解员建议双方当事人本着实事求是、互谅互让的精神,提出各自认可的货款金额和解决方案。在释法明理、陈清利弊的基础上,经过调解员与双方当事人多轮沟通,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化解了纠纷。
双方当事人对福建省贸促会调解中心高效、专业的调解服务表示感谢。一方当事人,福州某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表示,通过此次调解,不但使他们解决了纠纷,更从中学习到了法律知识,提高了法律意识。
2021年以来,福建省贸促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优势,先后与省法院、省司法厅、省知识产权局、省法学会等单位通力合作,打造“一库三平台”商事纠纷化解机制,服务我省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和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本次案件的成功调解,是“一库三平台”的诉调对接平台运行的成果,不仅为企业节省了诉讼支出,且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商业合作关系,化解了社会矛盾,社会效果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