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贸促会原产地企业备案事项的通知
各进出口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外经贸政策,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外贸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海关总署2023年第136号公告,自2023年11月1日起,中国贸促会及其地方签证机构取消原产地企业注册备案事项,新企业申请办理贸促会原产地证书应提交《声明》(提交流程见附件1),具体安排如下:
一、对于已经完成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的企业,延用“两证合一”注册方式不变。企业可直接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录中国贸促会原产地证网上签证系统,申办原产地证书,不必提交《声明》。
二、对于未完成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且未在贸促会进行过原产地企业注册备案的企业,申办原产地证书前应向中国贸促会原产地签证机构提交完整准确填写的《声明》(详见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即可申办贸促会原产地证书。
三、《声明》及相关佐证材料接收地址:
电子邮箱:71928519@qq.com
纸质收件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39号屏东大厦1楼(贸促会出认证窗口)
四、咨询电话:0591-87856194
附件:
1.原产地企业声明提交流程
2.声明
福建省贸促会
2023年10月25日
附件1
原产地企业声明提交流程
一、企业声明下载
登录中国贸促会原产地业务官方网站(co.ccpit.org),进入“关于原产地证”“相关表格下载”下载《声明》或登录福建省贸促会官方网(https://www.ccpitfujian.org/)“通知公告”栏目“相关下载”栏目,下载《声明》。企业完整准确地填写声明后,将声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海关编码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扫描电子版提交至福建省贸促会原产地签证机构指定邮箱。企业在收到企业注册号后,应尽快采用快递邮寄或线下提交方式向相关签证机构提交纸质版上述材料。
二、签证机构分配企业注册号
在收到声明及相关佐证材料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对于材料准确无误的,我会将为企业分配一个九位注册号,并采用回复邮件或线下告知的方式通知企业;对于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应予以补正。
三、签证机构录入企业必要信息
签证机构检查企业声明材料准确无误后,在原产地审核系统企业注册管理中新建企业账号,将企业声明所涉及信息完整准确地录入系统,并将声明及佐证材料正本妥善保存。
四、企业登录企业端申报平台
在完成以上步骤后,企业可登录中国贸促会原产地网上签证系统企业端(http://qiye.ccpiteco.net),企业首次登录应点击“注册”按键,再按要求输入福建省份、分支会编码(3500B0)福建省贸促会及企业注册号等信息,并根据系统提示设置登录密码。
企业进入中国贸促会原产地网上签证系统企业端后,应立即补全企业海关编码、手签员信息、上传企业电子印章及手签员电子签名。在相关信息完善后,方可在线进行商品备案及原产地证书申报。
附件2
声 明
本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中文地址: ),现申请办理贸促会原产地证书业务,声明以下所填内容及呈交的文件资料真实正确,并保证: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优惠原产地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自由贸易协定的规定。
二、正式授权(手签员姓名: 身份证号: )代表本单位办理原产地证书业务,在原产地证书及相关资料上签名等。若手签员发生变化,将及时向签证机构申报并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三、随时准备接受签证机构的监督检查,保证所提供资料、文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为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如有违反上述保证,本单位自愿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申请单位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