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福建省委员会“十四五”贸促事业发展规划编制
服务采购公告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福建省 “十四五”贸促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现拟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研究机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福建省委员会
二、申报单位
省内政府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社会团体中从事科学研究的企事业单位均可进行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规划编制申请单位要根据自身研究优势,精心筹建课题组,并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课题组组成人员的专业结构应合理,符合课题研究需要。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申请。
(二)课题组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经济贸易类专业的博士,具有教授或研究员职称,主持过省级以上课题;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
(三)本次公开遴选须以课题组的形式申请,并经课题组负责人所在单位同意,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申请。
(四)课题组承担课题研究,应按要求提交完整的课题研究成果(纸质版及电子版),该成果版权归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福建省委员会所有,规划编制承担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
四、招标内容
主要包括“十三五”时期福建省贸促事业发展情况回顾,“十四五”时期福建省贸促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分析,贸促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贸促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以及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得到实现的举措。
五、规划编制经费
8万元
六、申报程序
1.规划申请单位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福建省委员会招标课题(规划)申报书》(见附件)和课题负责人近期主要研究成果材料或证明,经单位盖章后,电子版于2021年 9 月 30 日前扫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2.我会将对申报书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承担单位,中标公告会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福建省委员会官网上公布。
七、其他
(一)申报者必须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即取消其申报资格,已获准立项的一律按撤项处理。
(二)申报单位经评审确定为承担单位的,应当与我会签订委托协议,协议签订后先支付50%,课题成果符合我会要求并通过验收结题后支付尾款。如课题研究成果未通过我会验收,则不予支付尾款。
(三)合同签订10个工作日内,规划承担单位准备好开题报告,提交我会评审小组评议审查。规划承担单位根据开题报告评议审查结果,组织开展规划编制,于合同规定时间内向我会提交研究报告。“十四五”规划项目原则上应于2021年11月提交验收。规划编制期间,我会可根据规划前期研究工作需要,要求承担单位汇报课题(规划)研究进展情况。
联系人:王燕榕
电话:13609534769 0591-87821959
电子信箱:83332922@qq.com(请在邮件主题处注明“福建省贸促会规划招标申报”)
附件: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福建省委员会招标课题(规划)申报书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福建省委员会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