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贸促会、各相关企业: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布署,坚决有力隔断传染源、切断风险源,既保障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能办事、办成事,同时又能确保企业经办人员身体健康。现就疫情防控期间申办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工作通知如下:
1.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疫情防控是当前压倒一切的重大政治任务,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是全社会的责任。目前,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要深刻认识疫情防控形势的长期性、复杂性和严峻性,以最严格的标准、最扎实的举措,坚决阻断疫情的传播与扩散。
2.开通、使用申办原产地证书自主打印便捷快速通道。有条件的企业尽可能实行自主打印,实现申办原产地证书“不见面办公”。自主打印可以最大限度避免人员外出,减少接触,是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力支持与配合。为了更好推广贸促会电子原产地证书自主打印,贸促会已对原产地证书的格式和签发形式进行调整,目前除哥斯达尼加优惠证外,其他所有证书均可实现自主打印。 疫情防控期间,为方便企业申办原产地证,贸促会优化自主打印功能申请流程,简化申报表格(见附件),企业只需填写后扫描上传,即时开通。申请开通自主打印功能后,企业只要配置一台任一型号的激光彩色打印机,即可实现申办原产地证书“足不出户、即打即用”。
3.在疫情防控期间,申办企业可按《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签发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管理办法(试行)》委托货代公司或相关行业中介服务机构,也可自行委托快递公司上门取件,快递人员取证时,应说明委托取证公司的名称、公司注册号、发票号、证书种类和份数。
4.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自行前往贸促会办证大厅取证的企业,为保障办事人员身体健康,请进入办证大厅的人员均要佩戴口罩,避免相互交叉传播感染,为早日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做贡献。
特此通知
附件:原产地证书自主打印企业申报表
福建省贸促会
2020年1月31日
联系电话:0591-87856194 0591-87827887 13960929787
附件
原产地证书自主打印企业申报表
本单位已了解《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原产地证书自主打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有关内容,并向签证机构提交了真实、完整的申请核准资料。自核准具有自主打印资格之日起,我方 承诺:
一、严格遵守《管理办法》,对贸促会审核通过的原产地证进行自主打印。不虚报、瞒报原产地数据, 不伪造、变造、涂改已打印的原产地证(包括证书底纹、证书内容、印章、手签字样、防伪标识等)。如因 违反《管理办法》,致使证书无法使用或引起其他严重后果,由我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企业基本信息发生变动,未按《贸促会核准原产地证书自主打印企业标准》向签证机构及时申报 变更的,所引发后果由我方承担。
三、有效保存自主打印原产地证书相关单证、资料、文件,积极配合签证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及时提供检查所需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有效。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贸促 会有关规定,接受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