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进出口企业:
接中国贸促会通知,自2019年4月8日起全国贸促系统可签发中国—东盟自贸协定优惠原产地证书,中国—东盟自贸协定优惠原产地证书采用ECO方式签发,企业可通过网上签证系统以电子化方式实现证书申领,届时欢迎企业前来我会办理中国-东盟自贸协定优惠原产地证书。
特此通知。
福建省贸促会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