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于2015年12月11日公布了闽政文【2015】471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前置审批事项的通知》和闽政文【2015】472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福建省贸促会的行政审批项目“中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核发”未涉及前置审批和中介服务项目。
特此通知。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福建省委员会
201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