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通知公告 中国-瑞士、中国-冰岛贸易协定项下优惠原产地证书开始签发

中国-瑞士、中国-冰岛贸易协定项下优惠原产地证书开始签发

发布时间:2015.02.11 浏览量:3285 通知公告
2014年7月1日起,福建贸促会签发“中国-瑞士”和“中国-冰岛”自由贸易协定项下优惠原产地证明书。

  冰岛从协定生效之日起对从中国进口的所有工业品和水产品实施零关税,产品占中国向冰岛出口总额的99.77%;瑞士给予中国降税的产品比例高达99.99%。

  利用区域优惠原产地规则,获得关税优惠降低贸易成本,已成为我国进出口企业的最佳选择。福建贸促会秉承促进国际贸易的宗旨,配合国家自贸区战略,协助企业充分使用优惠原产地证明书这一“有价证券”,提高企业国际贸易竞争力。

  我会办证电话:0591-87856194、87827887。


                                      福建省贸促会法律部
                   201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