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批复省贸促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闽财决〔2017〕97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闽财预〔2017〕38号)的要求,现将我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福建省贸促会主要职责:
(一)根据国家和我省的对外经贸工作方针、政策,促进对外经济发展,促进扩大进出口贸易的投资、发挥民间外交的独特作用,开展我省与世界各国各地区之间的贸易、投资和各种交流与合作活动,增进我省同各地区人民和经贸界的相互了解与友谊,开展同世界的友好经贸往来。
(二)邀请和接待国外经贸界人士和代表团来访;组织我省经贸代表团、工商企业界人士出国访问与考察;接受国(境)外企业、团体的委托,代办在福建设立代表处或办事处的申请手续,并做好相应的服务工作。
(三)在省政府有关部门指导下,促进我省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与我国台湾地区的经贸交流与合作;为我省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我国台湾地区工商界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供服务。
(四)组织我省有关企业赴国(境)外参加国际博览会和专业博览会。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福建省贸促会包括6个机关行政处室及1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福建省委员会 | 财政拨款 | 27 | 26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全省贸促机构根据中国贸促会总体安排,围绕各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讲政治,顾大局,克服人手紧张,资金短缺等困难,全力以赴做好贸促工作,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助推外向经济,服务海丝和自贸区建设。
1.服务供给侧结构改革,推进“一带一路”产业对接。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商务理事会联络办公室为依托,分别在泉州、南安、南平设立“泉州工作站”、“泛家居产业工作站”以及“武夷山工作站”,积极协助福建石材加工、陶瓷等优势产业与沿线国家互联对接。聚焦“一带一路”主题,办好第二届中国(泉州)海上丝绸之路国际品牌博览会和“福建-海上丝绸之路国家经贸合作对接会”。
2.围绕“一带一路”战略,做好参与阿斯塔纳世博会筹备工作。精心设计工作方案,得到省领导的高度重视。于伟国省长做出“在现有基础上,更加突出围绕‘一带一路’战略,提高实效”的重要批示。认真贯彻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在福建省参与阿斯塔纳世博会的前期准备工作中,紧紧围绕“一带一路”战略,积极向沿线国家宣传推广福建,精心筹划在世博园区举办充分展示福建特色的“福建活动日”,积极帮助福建茶叶打入中西亚及欧美市场。
3.献力自贸区建设,创建海丝品牌展示中心。利用福建省自贸区的政策优势为我省品牌和海丝沿线国家品牌积极搭建互动平台。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品牌展示中心在福建省自贸区福州片区落成开馆。英国和意大利作为首批入驻国家,组织了30多个国际知名品牌在展示中心展出。
4.提升法律服务品质,积极帮助企业享受通关便利。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若干意见》,大力宣传推广原产地签证和ATA单证册业务,加大培训力度,引导企业充分使用原产地规则,享受自由贸易协定带来的关税减免优惠。主动配合、对接我省商务、海关、质检等相关部门,建立更紧密的合作机制。共同促进贸易便利化的企业注册“两证合一”,联手搭建统一合作技术平台。
(二)提升工作水平,积极拓展双边和多边合作。
1.组团出访经贸考察实效增强。先后组织经贸团组出访阿尔及利亚、摩洛哥、巴西、阿根廷等二十余个国家和地区,参加了世贸中心协会年会、欧盟欧洲企业服务中心亚洲及东南亚地区年会等重要国际性商事活动。成功举办多场福建产业和产品对接会。
2.积极推动与台港澳地区的合作与发展。和台港澳地区的互动更加频繁,对接更见成效。漳州市贸促会以台湾农工商同业公会服务中心为依托,不断拓展和深化对台交流,目前拥有涵盖台湾工业、农业、教育等众多行业2000多家会员。有效推动了台湾电子信息、生物制药、新能源等产业组团向漳州转移。
3.接待和邀请海外客商更具成效。全省贸促系统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客商邀请任务。包括英国驻广州总领事、日本贸促会、意大利对外贸易协会、瑞士大苏黎世投资促进署、约旦约中经济友好促进会等在内的数十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商界要人先后到访我省。仅莆田市贸促会就接待了来自有美国、加拿大、英国、新加坡等13个国家和地区的17批次代表团。
4.精心打造品牌展会论坛。“5·18”期间成功举办“第十一届中国(福建)消费品全球采购会”,组织两场采购对接会、一场洽谈会,为企业拓展了宽阔的市场空间;举办“第六届海峡品牌文化论坛”,第十三届中国特许经营峰会”,汇集国内上百个优质特许加盟人才项目,吸引了众多投资机构参会甄选投资项目。
5.促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取得良好成效。在第十四届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期间,具体承办“中国制造2025”合作交流会;宁德市贸促会积极推荐当地工业产品参加配合国家重要外交活动的装备制造展;在博鳌论坛期间,推荐宁德亚南电机集团参与中国绿色电力装备展览展示。
(三)凸显贸促特色,完善涉外商事法律服务体系。
1.改进商法服务内容,出证认证业务稳步增长。紧贴企业需求提供优质签证服务,新增2个签证点获得授权,全年全省签发一般原产地证12.9万份;优惠原产地证1.98万份;办理国际商事证明书1.65万份;代办领事认证约7000份;签发ATA单证册约212份;新增注册企业约320家。贸促系统福建省一般原产地证签发、优惠证签发、国际商事证明书出具及ATA单证册签发位分列全国签证量的第6、7、7及8名。
2.完善预警机制建设,积极开展摩擦应对。新增福州市、漳州市、莆田市、宁德市及龙岩市贸促会等五家经贸摩擦预警点,新设立福建省农业经贸摩擦预警点,新增新设占全国2016年新设预警点数的十分之一。
3.着力反映企业诉求,帮助化解经贸纠纷。收集、整理、分析在国内外贸易投资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组织213家企业填制对新加坡、俄罗斯、韩国等国的《贸易政策审议问题清单》,积极反映对摩擦应对和国外政策法规服务等的诉求。先后为我省企业与外商产生的多起产品交割、样品异议、货物运输等纠纷提供咨询和帮助。三明市贸促会继续保持在外商投诉协调方面的工作优势,外商投诉继续保持100%的结案率,进一步改善了当地的投资环境。
4.强化知识产权工作,新增海损理算办事处。积极争取总会商法中心在我会正式设立 “中国贸促会理算中心福建办事处”,协助开展与海损理算业务相关的工作,完善商事法律服务手段。
(四)推进自身建设,夯实贸促工作基础。
一是加强省贸促会机关建设。扎实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着力浓厚机关党建工作氛围。认真配合省委对省贸促会的巡视工作,以坚决的态度抓好整改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组的监督。加强“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加强风险防控。
二是完善机构网络。新成立古田市贸促会(国际商会)、福鼎市贸促会(国际商会)、中国国际商会福建自贸区商会等一批基层组织。完成平潭综合实验区贸促机构成立前期工作。目前,全省共有9个设区市、59个县级贸促机构及6个行业贸促机构。
三是密切双向联系。加强贸促领域的横向和纵向联系,与陕西省贸促会签订“海上丝绸之路与路上丝绸之路”合作意向书,进一步深化海丝陆丝的对接与合作。制订出台密切联系基层工作方案,定期深入基层贸促机构和会员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加大指导和互动力度。与龙岩市贸促会联合开展“两学一做”两级联创活动,和宁德市县两级贸促会密切配合,联手对宁德霞浦县实施精准扶贫。厦门市贸促会牵头成立 “闽西南贸促机构联席会议”,搭建了互通有无、交流发展的良好平台。
四是强化宣传和信息服务。加大经贸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力度,用好网站、微信公众号、报刊杂志等载体,为企业提供更多贸易投资资讯。泉州市贸促会与《泉州晚报》联合开辟了“促进贸易投资,服务企业”宣传专栏。积极整合社会资源,为中小企业提供对外投资咨询等服务。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福建省贸促会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708.48万元,本年收入1305.52万元,本年支出1173.6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840.31万元。
(一)2016本年收入1305.52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6.5万元,增长0.5%,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305.52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 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二)2016本年支出1173.69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125.33万元,下降9.65%,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601.5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56.28万元,公用支出145.24万元。
2.项目支出572.17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173.69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125.33万元,下降9.65%,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一)行政运行442.3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支出。比2015年支出增加111.82万元,增加33.83%。增加的主要原因:财政供给人数增加、人员工资待遇调整。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商贸事务)196.20万元。主要用于办理货物原产地证明书、开展预防经贸摩擦培训等工作支出。比2015年支出增加92.39万元,增加89%。增加的主要原因:办证业务量增加、新设设区市贸易摩擦预警点、加大业务培训、加大贸易政策宣传力度。
(三)招商引资279.6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国内外招商引资、经贸交流、商务对接等活动。比2015年支出增加105.96万元,增加61.02%。增加的主要原因:主办或参与展会、经贸交流、商务对接等活动的数量增加,规模扩大。
(四)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8.93万元,主要用于会本级离休人员经费及离退休公务费支出。比2015年支出减少137.49万元,减少82.62%。减少的主要原因:退休干部退休费转由省社保局供给。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2.31万元。主要用于会本级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费用。比2015年支出增加42.31万元,增加100%。增加的主要原因: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单位开始缴交基本养老保险。
(六)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3.6万元。主要用于会本级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比2015年支出增加3.6万元,增加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新增养老保险支出。
(七)行政单位医疗36.37万元。主要用于会本级医疗社会保障费用。比2015年支出增加12.37万元,增加51.52%。主要原因:在职人数增加、调整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八)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51.73万元。主要用于本级开展的各项经贸交流活动支出。比2015年支出减少80.57万元,减少60.9%。减少的主要原因:两个年度开展的经贸交流活动项目不同。
(九)住房公积金37.44万元。主要用于会本级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比2015年支出增加9.54万元,增长34.19%。主要原因:工资标准调整,公积金支出增加。
(十)提租补贴10.54万元。主要用于会本级在职人员提租补贴支出。比2015年支出增加1.5万元,增长16.59%。主要原因:工资标准调整,增加提租补贴支出。
(十一)其他支出44.64万元。主要用于文化走出去专项支出。比2015年支出减少205.07万元,减少82.12%。主要原因:两个年度开展的经贸交流活动项目不同。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2015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00.13万元,同比增加8.5%。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76.97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团组赴境外开展招商引资、商品境外展等经贸活动。2016年本部门组织出国团组8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6人次。与2015年相比,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增长32.3%,主要是2016年增加部分出访任务,导致2016年实际支出数大于2015年度。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3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6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3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费下降22.8%。主要因为车改后,公务车辆减少,运行费也相应减少。
(三)公务接待费11.83万元。主要用于:一是接待外商经贸代表团来闽参加重大经贸活动;二是接待国家贸促总会等上级部门来闽调研、考察及参加在我省举办重要经贸活动;三是接待兄弟省市贸促部门来我省参观考察;四是接待本省贸促系统人员来我会汇报工作、领受任务等。累计接待26批次、接待总人数868人。与2015年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39%,下降的主要是厉行节约,以及接待批次减少和接待标准降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5.23万元,比2015年增长42.35%,主要因为2016年度增加公务交通补贴支出所至。
附件: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总表
3.支出决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支出决算表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政府采购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