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煤炭进口关税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22〕6号
为加强能源供应保障,推进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按程序决定,自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对煤炭实施税率为零的进口暂定税率。
(责任编辑:孙丹)
来源:财政部网站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福建省贸促会官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煤炭进口关税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22〕6号
为加强能源供应保障,推进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按程序决定,自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对煤炭实施税率为零的进口暂定税率。
(责任编辑:孙丹)
来源:财政部网站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福建省贸促会官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139号屏东大厦11-13层邮政编码:350003
电话:0591-87842756传真:0591-87805770邮箱:fujiansub-council@ccpit.org
中文域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福建省委员会.政务 闽公网安备:35010036237-21001
Copyright © 2024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福建省委员会版权所有闽ICP备13014548号-4技术支持:万美云计算